跳到主要內容區
校徽

各機關約聘僱人員、公營事業機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(以下簡稱公兼勞)於聘僱、在職期間自殺死亡,得否辦理撫慰、給卹一案

各機關約聘僱人員、公營事業機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(以下簡稱公兼勞)於聘僱、在職期間自殺死亡,得否辦理撫慰、給卹一案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