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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109年新住民一代學習楷模獎勵計畫

(一)目的:

1、鼓勵本縣新住民一代持續進修,激勵人心,落實新住民終身學習。
2、樹立新住民一代積極向學形象,子女榜樣,營造新住民書香家庭。

(二)獎勵對象:新住民一代(設籍本縣之外籍、大陸地區、香港或澳門配偶)來臺進修國內大學或空中大學畢業,且未曾提出申請本計畫獎勵者。

(三)申請方式:填妥申請表並檢具大學畢業證書及身分證(或居留證;無法辨識婚姻狀態者,應檢附戶籍資料證明文件)等正本與影本各1份(正本審核後當場退還),於109年6月15日至7月31日,至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提出申請。

(四)獎勵與表揚:由本府審核通過者,頒發獎狀乙紙,予以表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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