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,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,自108年1月1日起分別調整為8.28%及12.53%一案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12月14日總處給字第1070058205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文及考試院、行政院函文1份。
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12月14日總處給字第1070058205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文及考試院、行政院函文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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