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中小學學生安全上網及防制不當使用網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2月18日臺教國署國
字第1020127798號函暨教育部學生安全上網及防制不當使
用網路資訊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請學校確實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(
資訊教育),資訊教育課程安排於國小三年級至國中一年級
,每學年建議上課節數為32-36節,國中二至三年級視需
要安排節數。除融入於各學習領域中實施外,並得視內容
性質,集中於適當學習領域或彈性學習節數中實施教學。
三、另請依說明一之實施計畫,配合辦理相關事項:
(一)學校應確實將資訊倫理教育課程,納入學校年度總體課
程計畫中,落實資訊倫理(含相關法規)教育。學校辦理
情形,將列入本府課程計畫審查要項。
(二)鼓勵學校資訊教師設計網路經驗(含相關法規)教案,融
入教學課程,讓學生學習正向運用網路。
(三)本縣資訊素養種子教師,可結合各學習領域中央輔導團
及地方輔導團共同推動與宣導資訊倫理教育。
四、為落實前開辦理事項,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自103
年起每半年函請各直轄市、縣(市)回報執行成果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2月18日臺教國署國
字第1020127798號函暨教育部學生安全上網及防制不當使
用網路資訊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請學校確實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(
資訊教育),資訊教育課程安排於國小三年級至國中一年級
,每學年建議上課節數為32-36節,國中二至三年級視需
要安排節數。除融入於各學習領域中實施外,並得視內容
性質,集中於適當學習領域或彈性學習節數中實施教學。
三、另請依說明一之實施計畫,配合辦理相關事項:
(一)學校應確實將資訊倫理教育課程,納入學校年度總體課
程計畫中,落實資訊倫理(含相關法規)教育。學校辦理
情形,將列入本府課程計畫審查要項。
(二)鼓勵學校資訊教師設計網路經驗(含相關法規)教案,融
入教學課程,讓學生學習正向運用網路。
(三)本縣資訊素養種子教師,可結合各學習領域中央輔導團
及地方輔導團共同推動與宣導資訊倫理教育。
四、為落實前開辦理事項,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自103
年起每半年函請各直轄市、縣(市)回報執行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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